抽样:按GB9695.19规定的方法执行。
试样制备:
1、鲜肉:将剔除脂肪、筋、腱后的肌肉组织用绞肉机(孔径不大于4mm)至少绞两次。绞碎的样品应保存于密闭容中。
2、冻肉:自然解冻,并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重M1和M2;(精确至0.01g),解冻后的样品按4.2.1处理。
3、测定结果表述:
3.1、鲜肉的水分含量按4.3或4.4的测定值报告结果。
3.2、冻肉的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:
[(M1—M2)+M2×C]/M1×100,式中M1 解冻前样品重量(g);M2 解冻后样品重量(g);C 解冻后样品水分含量(%)。
步骤:清洗称量皿→烘至恒重→称取样品→放入调好温度的烘箱(100~105℃)→烘4小时→于干燥器冷却→称重→再烘0.5小时→称至恒重(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.002g即为恒重)
计算:水分=G2-G1/W
G1——恒重后称量皿重量(g)
G2——恒重后称量皿和样品重量(g)
W——样品重量(g)
水分超标对肉制品加工、储存的影响:如何选择肉类水分仪
水分含量直接影响畜禽鲜肉加工、储藏、贸易与食用。肉类/肉制品水分含量过高,细菌、霉菌繁殖加剧,容易引起肉的变质;而脱水干缩不仅使肉品失重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,而且影响肉的颜色、风味和组织状态,并引起脂肪氧化。随着城乡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畜禽鲜肉的食用量越来越大,人们对鲜肉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。但不法商贩为谋取暴利,注水肉越来越多,注水肉成为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一大公害,肉类水分仪能快速准确查出注水肉。目前广泛应用到肉类执法单位、肉制品加工企业、屠宰厂用户的。并被河北、河南、山西、广东、青海、湖北等各省屠宰厂、肉制品加工企业大批量采购.